车购税暗藏“猫腻”
2014年初,陕西省某市税务部门在对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过程中,通过与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后,发现有些车辆登记注册数据与完税车辆数据不符。工作人员通过调用车购税征收系统电子数据,并且逐一翻阅纸质档案文件,逐步排除一个个疑点,最后发现有斯柯达明锐、大众、朗逸等十几辆2010年4月至6月期间登记注册车辆存在嫌疑。根据这些车登记注册时所使用的车购税完税证明号码在车购税征收管理系统中查询,发现使用该号码的完税证明记载的车辆信息不同。
经调查,确定这十几辆车登记注册时使用的车购税完税证明属于伪造,涉嫌偷逃车购税税款共9万余元。工作人员当即对这些车辆车籍档案相应的内容进行取证,并由公安车管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根据取得的证据,公安车管部门锁定嫌疑车辆档案,使其无法进行转出、过户、检测、年审等。
代理人捣鬼从中获利
一经锁定嫌疑车辆车籍档案,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立即着手准备向嫌疑车所有人开具追缴通知书。但是,该名车主是以暂住证在陕西某市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其暂住地址不确定,追缴税款有一定的难度。
正在这时,峰回路转,一家车行的经理和主管业务人员来到办税服务厅,主动要求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原来,工作人员在送达锁定嫌疑车辆档案公函到公安车管部门时,该公司的经理刚好在场。这位经理了解情况后,非常重视,赶紧来到办税服务厅了解情况。
经询问,该车的车购税申报是该公司委托某代理人办理。他们没想到,该代理人没有按规定缴纳车购税,而是通过不正当手段,使用伪造的车购税完税证明,侵吞了用于纳税的钱款。
代理人捣鬼,该车行以及车主全都不知情,直到这次碰巧听到税务部门要锁定车籍档案的消息,他们才知道着了别人的“道儿”。
公安机关查明,高某和李某在2010年3月至2010年5月期间,通过提交虚假车辆完税证明材料,骗取外地车辆牌照,截留私分客户车辆购置税款共计9万余元。“黑心”代理高某和李某因诈骗罪,最终被闸北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两人的家属退赔了全部诈骗款、款项利息等25万元。日前,闸北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高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李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检察官提醒】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车主图方便、图快、图“便宜”的心理,以代办车辆登记为名,用伪造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骗取侵吞车主缴纳的税款,大肆牟利,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更给不明情况的购车者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在办理车辆入户前,车主尽量自行或找其他可靠途径到车辆购置税征收窗口申报纳税,而不要为图省事盲目地交由不可靠的代理机构或人员办理车辆入户手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