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打官司,一审他出示了对我不利的证据,就是他书面承诺于几月几日前归还我房款80余万元,剩余10余万元只是口头承诺归还。法院一审判决他只需归还80余万元。我提起上诉,但他在一审开庭前已转移资产,法院只冻结到1.41元。听说最近他买了房。我怎样才能追回我的钱?他转移财产,算不算拒不履行执行罪?
郑祺律师回答:从你的介绍看,无论你二审胜诉还是败诉,至少对方应归还你80万元。他在二审期间买房,你可以在二审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该房屋的信息。即使对方只有一套住房,只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法院仍可强制执行: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年至八年租金的。
在执行期外转移财产,不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