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有网友爆料,浙江丽水市庆元县几名初中生将一名小学一年级学生关在屋子里暴打,并用香烟头烫伤其身体。这段初中生围打小学生的视频在网上被大量转发,并引发强烈愤慨。
此前,一则中国小留学生在美绑架、欺辱同胞的新闻同样引发广泛关注。以“大姐大”、18岁的翟某为首的多名中国高中留学生绑架了两名同样来自中国的少女,拳打脚踢,甚至拿烟头烫一名女生的乳头。
这些不时发生的校园暴力令人发指,让人难以置信是出自花季的少男少女之手。拿什么管住你,校园暴力?
“大姐大”判四项重罪
针对浙江发生的这起校园暴力事件,当地公安局回应称,已介入该案调查,受害人小学生已经找到,殴打小学生时在场的四人也已经到案,均为未成年人,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么小的孩子,残害年轻更小的孩子,手段如此歹毒残忍!”媒体人“大鹏看天下”在微博发布视频后,呼吁不再手软,对此类事件必须严惩。原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现任中央政法委宣教室副主任陈里也在微博上转发了该视频,希望当地公安机关,网络运营商负起责任,给网友一个交待!同时,他还专门设立了一个微博话题“校园暴力举报台”。
事实上,校园暴力并非个案,但许多人却不把它“当个事”。在中国小留学生在美绑架、欺辱同胞的事件中,“大姐大”翟某直到出庭还没弄清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在她看来,这不过是在中国校园司空见惯的学生恶作剧或打群架之类的小事,充其量被校长发现后训斥一顿,顶多是记过,连开除学籍都轮不到。但据美国洛杉矶高院网站显示,“大姐大”翟某面临着6项刑事罪名指控,包括1项折磨罪、3项绑架罪和2项殴打罪。前4项皆是重罪,尤以折磨罪最重,最高能够判到“终身监禁”。
“不算个事儿”系误解
如果发生在中国,情况确实有些不同,惩处因行为人年龄会有差异。但显然不是“大姐大”所理解的,不算个事儿。
上海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研究会主任、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主任计时俊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和美国校园暴力事件惩处上的另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在中国,很多家长、包括学校在事发后,都希望能够“息事宁人”,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内部处理解决。所以,许多学生没有意识到这些行为很可能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客观上造成了校园“大哥大”“大姐大”的“无知者无畏”。而一些网络等媒体只传播了校园暴力的事实,却不跟踪报道结果,也让一些孩子觉得即使为非作歹,也没有什么后果需要承担,更加肆无忌惮。
聚众“拗分”被判三年
记者从本市多家法院了解到,目前在上海类似的校园暴力刑事案件数量不多,审判的校园类案件多为民事纠纷,主要为人身伤害赔偿案件。
但这并不意味着校园暴力就能逍遥法外。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二审判决了一起校园暴力案件。在一所专科学校里,当时17岁的男生小奇和15岁的同学小云、小庆不和,便伙同小史(已成年)、小君等一起伺机报复,还告诉他们小云、小庆家很有钱,让他们一起去“拗分”(多数指的是校外闲散青少年和校内高年级的同学直接向青少年索要财物)。
小奇一伙人在学校门口会合,在放学时围堵小云、小庆,将两人带到一家KTV包房内。小史以在学校打小报告、欺负小奇为由,动手对小云扇耳光、拉头发、掌击背部,并指使其他人对小庆拳打脚踢等,强行劫取两人的现金人民币100余元及交通卡两张、手机一部。后来,小史还胁迫小云与小庆当众脱光衣服在沙发上全裸亲吻、拥抱,并强迫众人一起观看。这期间,小史、小君指使小奇等用衣服遮挡包房窗户。之后,小君胁迫小庆写下一张人民币4000元的欠条并令其用碎玻璃割破手指按上手印。其他人胁迫小庆一起到其家中取款未果。到案后,小史、小君等如实交代了上述情况。
上海市一中院的法官介绍,首先,行为人的侮辱行为具有极强的人身强制性,是聚众犯罪,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其次通过暴力、胁迫等方式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写下欠条并上门索要的行为,应定为寻衅滋事罪。为此,法院判决,已成年的小史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小奇、小君已满14岁,但未满18岁,从轻量刑,小君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小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个月。
一入歧途恐难回头
“事实上,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一般刑期不会超过5年。但是,一旦触犯法律,却意味着这些孩子几乎很难再回归正路。”计时俊介绍,上海团市委和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约定,律师们定期为学校的老师、学生上公益法律课,其中也包括一些工读学校等,一些律师还担任了学校的法律顾问。
在法律课上,家长们往往十分关心人身伤害赔偿等法律问题,对犯罪问题关注者却很少,因为在多数家长看来这些和自己的孩子无关。但事实上,孩子一旦走入歧途,就很难“浪子回头”,一旦进入工读学校或少管所,失去了良好的校风和环境,重新走上正途的希望更是微乎其微。
因此,从学校、家庭开始,就必须加强孩子的法治教育,让他们知道,一旦有不当行为,将会危及自己的前途,甚至付出一生的代价。必须从小培养法治理念,不断为他们敲响警钟,让他们明白“不能触碰的红线究竟在哪里”。“因为法律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而是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也有专家表示,建设法治社会,要从培养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做起。这起事件再次提醒职能部门:建章立制、依法严惩,制衡青少年暴力已不能再等。校园暴力,无论施虐者还是受害者,都是我们的孩子。保护他们,挽救他们,我们责无旁贷!(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