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强制预装
消息一出,对这起消费公益诉讼“支持”“点赞”的不胜枚举。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中消协支持上海消保委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就损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也为一切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点赞”。网友“人在旅途567”说,“终于有人为消费者讨公道了,太好了,乱七八糟的软件太多,又卸不掉,又占空间。”
网友“七月七日晴0o”说,“我爸就买了个这样的手机,因为年纪大了,不太懂智能机,里面有很多软件隐藏很深,删都删不掉,只要一联网,全是广告,流量一会就没了,都不敢联网了。”
其实,在网友评论中,被联想到频率最高的事件,是近日深圳市民姚小姐打的官司。因为手机里的预装软件不可卸载,深圳市民姚小姐去年一纸诉状把苹果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苹果公司重新设计手机系统并赔礼道歉。一审败诉后,姚小姐继续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支持其一审全部诉讼请求。该案6月24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该案也是国内首例苹果手机用户由于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而状告苹果公司的维权诉讼。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许多网友普遍认为,消费者购买手机后,即享有对手机以及手机虚拟空间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一位网友直言:“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利让自己的手机装什么软件,有权拒绝强制预装的软件。”
“流氓”走不远
前些时候,互联网媒体人朱翊曾在网上发声,对大多手机厂商来说,暂时的预装APP方式虽然可获得一定程度的金钱收入,但长此以往,手机厂商最终失去的是整个市场。对于一些并不具备生态链也不具备手机硬件品质考验的厂商而言,强制预装APP在手机所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会远远大于其当前所得的暂时收益。“过于在意预装APP而带来些许收入,这样的手机厂商并不会走得太长远。在手机产业这条线上,做一个认真做事的厂商,远比做一个流氓式的厂商,要重要得多。”
虽然对手机预装软件的负面报道最近几年不算少,但是权益被侵害的消费者维权却遭遇重重困难,原因非常复杂。比如责任主体难确定,消费者不知道到底向手机预装软件的开发者、手机生产商、服务商还是销售商来维权;又比如取证困难,普通消费者很难在技术层面上确定预装软件吃内存偷流量的侵权行为,并作为证据固定下来;还比如诉讼成本,单个手机用户在预装软件方面产生的财产损失通常不会过高,但如果就此维权,可能会产生大量的时间、费用等诉讼成本。可喜的是,公益诉讼使这些困难迎刃而解。
网友“龙湾南果梨”认为,消费者开始觉醒,最起码知道维权了。“敢于面对大公司,不再是默默承受,不管哪方面,不管最终法院审判谁对与错,这是好事。”
本报记者 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