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罗老伯的妻子方阿婆因病过世。虽然子女们还算孝顺,但是因为住的都比较远,所以平时罗老伯是一个人生活。在没有了老伴的日子里,罗老伯倍感孤独,他参加了社区开办的老年学校。在学校里,罗老伯遇到了同样丧偶的张阿婆,而且两人有共同的爱好,聊得非常投机,不久就和张阿婆确定了关系,还瞒着子女,与张阿婆领了结婚证。罗老伯现在住的房子,是登记在亡妻方阿婆名下的产权房,现在方阿婆已过世3年,罗老伯就和子女提出,要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自己的,要求子女配合。但是子女们知道罗老伯在母亲方阿婆过世后不到一年,就偷偷地又再婚了,非常气愤,对罗老伯说,因为他再婚了,所以根本没有权利继承母亲方阿婆的遗产,这个房子是子女们的,罗老伯没份,还说主要念在罗老伯是父亲,否则就让罗老伯搬出去,罗老伯顿时没了方向。
孙洪林律师对罗老伯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并结合《婚姻法》、《继承法》等规定,提供了法律建议。孙洪林律师还表示,若以后罗老伯有需要,将为他提供免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