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今日电 (驻京记者 于明山)在今天上午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新的《中央定价目录》今天对外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此举将价格改革和简政放权的成果以目录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实现政府定价权力清单化,确保在目录之外无定价权。
胡祖才介绍说,新《中央定价目录》有三大调整。定价范围大幅缩减。定价种类由13种(类)减少到7种(类),约减少46%;具体定价项目由100项左右减少到20项,减少80%左右。保留的20项中,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为主管理的有13项,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管理的有7项。定价项目清单化。对保留的定价项目均以清单化的形式列出,逐项明确具体定价内容和范围。此外,对目前仍暂按现行办法管理、将来视改革进程等因素适时放开或调整管理方式的部分项目,在目录“脚注”中逐项作了说明。此次中央定价目录修订以后,把能够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完全用目录形式公布,目录之外中央政府就没有定价权了。
胡祖才还特别提到,地方定价目录修订也取得了重大进展。到现在为止,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批复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定价目录。地方定价目录平均缩减的范围达到55%。截至9月底,已经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公布修订后的地方定价目录,其他省份近期也将陆续公布。不管是中央定价目录还是地方定价目录,保留的定价项目基本上都属于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