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6:评论/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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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1日 星期二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论语
去“奇葩证明”先建“证明清单”
赵 勇
  赵 勇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手续。文件中提到,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类似于“证明你妈是你妈”这样的奇葩证明,不仅普通老百姓无法接受,就连李克强总理也多次怒斥。在谈到一位女士耗时8个月未能开到“未婚证明”一事时,李克强就说:“这个部门要那个部门的证明,那个部门又要求这个部门先开证明,每个部门都像‘击鼓传花’一样,结果让老百姓跑断了腿,也滋生了‘跑关系’、‘托门子’的腐败空间。”

  奇葩证明之所以产生,并非如有些部门强辩的那样“信息不共享”,而是不折不扣的懒政,甚至不排除有些部门故意设置门槛搞权力寻租的可能。办哪些事需要证明、需要什么样的证明,基本上都是由政府部门说了算,老百姓根本搞不清楚。此次国办发文要求从源头上清理奇葩证明,决心很大,接下来关键是看落实。

  要砍掉奇葩证明并从源头上杜绝,首要前提就是像制定政府权力清单一样制定一份各级政府的“证明清单”,让老百姓看清楚哪些证明是必要的、哪些是没必要的。从不断出现的奇葩证明新闻报道来看,很多无谓的证明,都是一些政府部门自己定的,甚至同一事项,某地不需要证明,换了个地方就要证明了。很明显,这些各地各部门自我授权的奇葩证明必须全国统一清理,并在此基础上由中央督办,出台各地各部门的“证明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

  在出台“证明清单”的同时,中央还要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设置证明的权限,扎紧滥设证明的口子,并辅以严格的问责制度,对滥设证明的地方和部门以滥用职权为由追究当事人责任。

  证明过多过滥,就像红头文件泛滥一样,其实质仍然是行政权力没有得到很好的约束,所以说,杜绝奇葩证明的治本之策仍然在于建章立制防止权力滥用。当前整个社会早已进入网络时代,信息流通便捷高效,那些让人们跑断腿的奇葩证明,无非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你要求我办事”的衙门思维在作祟,只要严格追究法规之外滥设证明的责任人,再加上老百姓对应“证明清单”无处不在的监督,何愁奇葩证明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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