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指南”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行政自治部近日向地方自治团体通报“针对地方自治团体长配偶的私人行为地方自治团体应遵守的事项”,其中包含禁止团体长配偶介入人事安排、使用公费到海外旅游等行为。
根据这一“七不准”的行为指南,团体长夫妇一同到海外出差时,必须遵守相关差旅费规定,除了出于公务目的,配偶花销不予报销;配偶因私不得使用公车;配偶私人活动禁止让公务员随行或接待。
韩国行政自治部地方行政室长表示,团体长的配偶在地区居民福祉和地方发展方面扮演的公共角色应当给予肯定,对此可以予以适当支持,“不过,要是因为私人活动而动用预算或者指派公务员参加则是违法或不恰当的,对这些现象应当予以根除。”
网友热议
在韩国社交媒体上,韩国网友对此议论纷纷。有人表示支持,“我们国家的确存在这个问题,公私不分,把公家的东西当成自己家的东西。是该反省一下了。”
有人则感慨:“本来这些应该是常识性的理应遵守的事情,但是有些人连这种常识性的东西都不能遵守,竟然政府还要为此专门制作指南,也是醉了。”
也有人对这一文件的实效性表示怀疑,“仅仅明确提出这些禁令,真的能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吗?”
还有人敦促对违反者予以严惩,“提出指南没有必要。应该把相关内容写入法律。如有违反连地方自治团体长也应该受罚。”
违规案例
韩国《朝鲜日报》报道,今年4月,韩国庆尚南道昌原市市长安尚秀到西班牙、法国和意大利等欧洲三国出差9天,同行妻子商务舱往返机票总计858万韩元(约合5万元人民币)由昌原市负担。而该市长去年海外出差,同行妻子的机票也由市政府买单。地方主要官员配偶差旅费是否应由纳税人承担一时成为韩国民众讨论焦点。最终该市长退还了妻子出行的总计一千余万韩元的机票费用。
韩国全罗南道罗州市市长妻子在近一年半时间里,调用该市两名女性公务员作为自己的司机兼秘书,带着他们参加各类活动达200次。 程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