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新老物业交替不该有什么“真空期”,老物业必须站好“最后一班岗”,直到向新物业移交。但事实上很难做到这一点,老物业一旦知道要辞退自己,马上就会撂挑子,甚至不辞而别。素质差一点的还会搞一些人为破坏,如断水、断电、断气等。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必要增加一条制约新老物业交替的条款,明确规定如何交接。
——读者 吴文元
本报记者 陆常青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