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宽度须保证
过去公共设施点位设置按实际面积大小进行规范管理,并未考虑人行便道的实际占用情况。《规范》要求,人行便道宽度在3.5米至5米间,设置公共设施必须保证通行宽度不小于2.5米。人行便道宽度在5米以上的,设置公共设施必须保证通行宽度不小于3.5米。人行便道宽度小于等于3.5米的,设置公共设施必须保证通行宽度不小于2米。
特定区域禁设电话亭
按照新规,一些特定区域明确禁止设置报刊亭。如宽度在5米以下的路侧带和道路交叉口、轨道交通出入口、公交车站两侧20米范围内,均不应设置邮政报刊亭和电话亭,立交桥和人行天桥下也不允许设置邮政报刊亭和公用电话亭。人流密集区域的公用电话亭将由过去500米变成1000米设置一个。
报刊亭将比原有的设计缩小将近一半,过去占地面积为6平方米,新规要求长度不得超过2.5米,宽度不得超过1.5米,面积不得超过3.75平方米。
新规还要求报刊亭采取封闭式设计,经营时报刊亭不能开放或者扩展,也不能超出设施基座的范围,像现在这种在报刊亭旁边设置冰柜售卖饮料或是摆个食品摊烤肠一类的行为会被明令禁止。
指引牌应当合并设置
按照新规,公厕指引牌、地铁指引牌、人行地道及人行天桥指引牌应当合并设置。行人导引类指示牌只允许指引方向、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公共服务机构等,不得显示企业名称、商标或产品等信息。公共设施小广告,一般情况下要在24小时内清理完毕。
记者获悉,《规范》今年将在金融街、CBD、奥运核心区等处的50条重点大街试点推行,明年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