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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9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民随笔
保护承重墙
物业逃不开
朱晓昆
  朱晓昆

  近日听朋友讲述,隔壁人家装修,可能敲掉了承重墙,在经过冗长的取证、认证之后,终于被令恢复原样。朋友抱怨小区的物业,对整个装修过程几乎没有监管,在之后的处置中也只是站在旁边看着。

  之后又看到报道说,某小区,由于两栋居民楼内各有一户人家在装修时疑似敲掉了承重墙,底层商铺也有此类行为,因而全小区30户人家决定共同出资3万元律师费,起诉两户业主和商铺。

  看来擅敲承重墙仍是高发事件。本报上周曾刊发报道,由于业主将房间与阳台及厨房与客厅相连处的承重墙几乎悉数敲毁,宝山城管部门对这一行为开出迄今最高的20万元罚单。

  这则报道带来了严格整治的信号,但市住建委人士的一句话“敲墙头最难的是恢复,被伤筋动骨的房子想要痊愈很难的”,却令包括朋友在内的那些邻居心情难以好转。

  敲承重墙,无非为了一己小利,而此事涉及建筑和居住安全,轻视不得。既然修复后的承重墙很难完全达到原来的功能,那么比起事后的重罚,事先的防范就显得更为重要。

  对破坏承重墙行为的事先防范,承担着日常维护管理职责的物业,是第一责任人。

  上述30户人家提起诉讼的小区,据说因为前一任物业交接时没有留下设计图纸,至今也无从认定敲掉的是否承重墙。不妨请物业在业主装修前提供原始设计图,并在装修时巡视检查?对物业,是服务;对业主,是一个明确的提醒。

  另一方面,很多年前装修,似乎要向物业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目的就是一旦出现野蛮装修,物业可以有所制约,但后来由于出现物业找借口不还,这笔押金就有了乱收费之嫌。不妨允许收取“承重墙押金”?对物业,是责任;对业主,是一个明确的约束。

  如今,20万元的罚单开下去,威慑作用肯定不小。30户人家的抱团诉讼会是什么结果?一旦查实,相信也有严厉的处罚。而在此之前,期待离我们居住的房子最近的物业公司,明确职责,有所作为,尽最大可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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