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家长参与学校教学过程管理,初衷可以理解。可问题在于一些工作本需各司其职,让非专业教育工作者的家长参与,有时反而会增加管理负担,社会分工也被打乱了。美其名曰家长参与教育,实际上可能是学校在推卸责任。
家长对孩子的爱护心理是一把双刃剑。这种心理有时会被过度放大,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在日常生活中有这样的现象:一旦自家孩子出了问题,很多家长都认为学校教育没有到位,而不是反思家庭教育的缺失,以及孩子周边环境的影响。一些家长还因此认为“要是我去学校时刻盯着孩子,说不定会是另一番景象”。这样的观念忽略了孩子的成长是系统性的教育工程。家长对学校教育有疑虑,可以参与教学管理,但绝不是排班监考。
有人认为家长监考是“共同管理”,这是一种误读。家长监考含糊了责任的边界。表面上家长能了解学生动态,可如果这种做法成为常态,对工作忙碌的双职工家庭而言,将成为不小的负担。
共同管理的核心是保障家长参与权,而不是直接管理。曲解共同管理权必然会模糊责任与权益的界限。教育的共同管理权所体现的深层意思是:既给家长参与教学管理实践提供充分的机会和空间,也不能推卸学校应尽的责任。(宋潇 刊今日中国青年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