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全国1/4城市睡在噪声里。”海南省生态环保厅污防处调研员王先国认为,尽管近年来关于噪声投诉比例居高不下,但问题的解决却十分不易。对于噪声污染,目前是“民不告,官不究”的治噪难状况,“工商、城管、公安机关等部门对于噪声的管理权限分工并不明确,致使对噪声污染防治并不尽如人意,加之噪声防范措施不当,社会道德难规范等因素,使得噪声问题雪上加霜。”
城市噪声 无处不在
海南省开展的一项调研显示,2013年全省夜间道路噪声55.5%超过国家标准(55分贝),15个监测城市(镇)存在超标测点,73.1%测点平均等效声级超过国家标准,酒吧、KTV、广场舞、商场促销、房屋装修,甚至空调外机的运转,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造成影响。
根据世卫组织对欧洲国家的流行病学研究,噪声污染已成为空气污染之后影响人体健康的环境因素。过度暴露在噪声污染中,不仅会严重影响心理健康,也会增加患心脏病等疾病的风险。
“噪声最直接的影响是损伤听力。长时间处在较大分贝(60分贝以上)的噪音环境中,就会损伤听力,甚至造成噪音性耳聋。”海南省人民医院耳鼻喉头颈外科医院主任医师林霞说。
林霞说,不少大妈就诊时反映,跳了两年广场舞,身体变好了,但听力下降了。“这些老年人跳广场舞时音响声音很大,且一跳就是三四个小时,不仅扰民,还会对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带来损害。”
谁都能管 都管不好
“噪声污染作为环境污染的一种,最近几年受关注度有了一定提高,但与水、气、土壤污染相比,受重视程度还远远偏低。”王先国认为,城市噪声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成为环境改善的短板。
与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污染都不同,噪声污染瞬时性、局部性、分散性很强,所以即使接到群众举报,有时很难取证,投诉经常不了了之;或者当时解决了,之后又会继续。也因此,对于噪声污染,目前是“民不告,官不究”,治噪难的状况。
“最大的弊端是多头管理,九龙治水,谁都能管,但谁都管不好。”王先国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赋予了环保、公安、交通、文化、工商等部门环境噪声监管职责,而各部门的部分管理职能又移交给了城市管理部门,出现管理交叉、执法主体不明确等情况,以致遇到问题时相互推诿扯皮。
王先国建议,整治噪声污染,要加强宣传,全面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合理规划布局,新城区设置噪声污染场所时要尽可能远离生活区,对老城区的噪声污染源要集中整治。“当务之急是要解决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王先国说。
据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