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想戒烟?请到加拿大。虽为戏言,却或多或少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为客观环境的加拿大,在控烟、禁烟方面独树一帜的“严招”“妙招”的点点滴滴。
众所周知,加拿大是一个非常重视环境保护的国家,其烟草法堪称世界上最严厉的禁烟法令。
为了确保国家希望所在的青少年的健康,政府规定任何人不得向19岁或19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出售或提供香烟,违者最高可被罚款5万加元(约合30多万元人民币)——那可是一辆崭新的、配置不错的宝马的价格喔。
除了“无烟星期三”常规禁烟节目,早在1987年起加拿大就开始禁止一切场合为香烟做广告,哪怕你绞尽脑汁、费尽心机,使用暗示语言也休想。
一位初来加拿大的朋友买烟,走进一家超市问是否有香烟出售,售货员指着塑料帘子说,就在后面,你要哪种牌子,我取给你。朋友说:“刚来加拿大,还不知道都有些什么牌子,能否掀开帘子让我瞅一眼?”她说:“那可不行,掀开帘子就等于做了广告宣传,那是违法的,我可能因此而丢掉‘饭碗’。”
在加拿大,凡是公共场所,都禁止吸烟,连烟民最后的“庇护所”露天酒吧等公共场所也“一网打尽”,违者将被处以至少500元加币的重罚。由于这些重磅举措,加拿大20年来吸烟率下降了26%之多,而青少年吸烟率下降程度尤为突出。越来越多的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令吸烟者的无形压力与日俱增,明显感到自己正在成为“不受欢迎的人”。加拿大有长达6个多月的冬天,室外的气温常在零下三十几度,鹅毛大雪,刺骨寒风。你站在无遮无拦的空地上去抽烟,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无限风光”的“礼遇”、“享受”?——标标准准的“活受罪”啊!
为限制抽烟,政府逐年提高烟草公司的税收,一包香烟售价在人民币60元左右。不允许出售外烟,清一色本国货,一个味的加拿大香烟,一天两包的“老枪”日花费,你自己算算,还下得了手吗?
加拿大的香烟,不仅不能做广告,且规定必须在烟盒上印有吸烟有害的警语和图片,让人看了触目惊心,毛骨悚然:有吸烟导致腐烂的肺,有满嘴的黄牙,有早产夭折的婴儿……如此恐怖的图片还规定要占烟盒面积的50%,并标有“加拿大卫生部”字样,超强的警示力度。一拿起这样的烟盒,就感到恶心。
常言道,环境改造人。在这样戒烟已成大势所趋的咄咄逼人的社会大背景中,你想不戒烟也难。谓予不信,请君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