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搬到市郊的开发区后,我上下班的路线完全改变了。以前单位在市区,我每天乘公交车上下班,很是方便。而我家到开发区,将近十里的路,却没有公交车贯通。同事们都同情地说:“老霍倒霉了,上下班只能徒步或打车了。”还专门为我编了一句顺口溜:“步行太累,打车太贵,又没增加交通费。”
同事们上下班确实比我方便:有用私家车的,有骑摩托车的,也有乘环城中巴车的,还有蹭单位头头小车的。
我本来想买一辆自行车,但妻子绕口令般地劝说:“十几年没骑车了,路上汽车很多,骑车不安全,还是不骑为妙。”我只能铁下心来,甩腿步行!
小城是山城,坡路很多,上下班一趟路要走一个小时(当然,我的速度也不快)。一开始,感觉消耗较大,到达办公室时,肚里的早点差不多被两腿甩光了,只好再喝一杯牛奶,再吃几块饼干。晚上洗脚或洗澡时,感觉腿脚有点酸,有点沉,但最大的好处是“倒床就打呼噜”,过去经常出现的失眠症状就这么消失了。妻子这样总结我步行上班的好处:一是在路上可以看到更多的风景(人或事),对我的写作非常有利;二是节省了公交车费,一天不多,一月不少,至少相当于吃早点的开销;三是可以锻炼身体,早晨上班是晨练,傍晚下班是散步。
我最看重的是“第三点”。以前在市区上班,除了坐车就是坐办公室,活动量太少,身体总是横向发展:个头不足一米七,腰围却达三尺三,上楼时竟然有点气喘吁吁。步行上班不到半年,我的腰围缩小到三尺以内,上楼一步跨几个台阶,也不感觉累。妻子也突然想起,我已经半年没犯感冒了……
前不久,单位举行登山比赛,我竟然获得中老年组冠军。同事们不服气,说我是冲着奖品(一床羽绒被)“有备而来”,我则使出登山的气力解释,说这冠军是“长时间步行的成果”。同事们不以为然。
几天之后,单位调走了一位副书记,小车因此空出一个座位。有人劝我也蹭一蹭头头的小车(这样可少走一大半路),我果断地摇头拒绝。一方面,小车是接送领导上下班的,我一个平头百姓没“资格”坐,便是领导开恩,让我蹭车,我也坐着不安;另一方面,半年多的步行上班,我已获得方方面面的“成果”(主要体现在健身方面),我也不愿意半途而废。
于是,改一句名人名言,算作我的健身座右铭——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坐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