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于2016年7月去世,我想将她在房产证上的名字去除。在按房产交易中心准备相关材料时发现,只缺一张我与妻子之间找不到的结婚证。去民政部门查询也搜不到相关资料,与房产交易中心反复沟通,没有结婚证依然无法办理去名手续。我与妻子结婚半个多世纪了,难道我们做了这么久的“假夫妻”?请求晚报“和事佬”栏目帮助调解。 读者 史先生
【本报调解】
史先生叙述:他是一位年近80的老人。2016年7月,妻子去世了。史先生和妻子有一套位于普陀区棕榈路上的房子,今年他想将房产证上妻子的名字移除。
咨询过房产交易中心后,他开始准备材料。可是其中要提供夫妻两人的结婚证,这让老先生犯了愁。原来,他和妻子1963年在上海邮电专科学校毕业后,于1967年结婚,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结婚之前的程序都已办好,但是他和妻子没有去民政局领取证件。如今,当老先生去民政部门查询时发现,民政部门没有查到两人的结婚记录。
拿着户口本和公安部门的证明,史先生来到房产交易中心与工作人员进行协商,可是房产交易中心表示需要材料齐全才能办理。几番商讨依然无果,这让史先生很不理解:“户口本上已明显记录着我与妻子的结婚状况,真的假不了,几十年的夫妻难道只能靠一张结婚证证明吗?”
为此,本报记者致电上海房产交易中心热线电话,一名姓龚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房产价值较大,需要根据相关政策谨慎处理,史先生的问题可以向公证部门求助,只需支付一定的公证费用,拿到公证报告后,房产交易中心就可以直接办理了。”
对于工作人员的答复,史先生表示理解。但是他表示:“为了证明与自己的妻子的婚姻关系,要花掉数万元的公证费用,着实有些让人难以接受。”
本报记者 陆常青 王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