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孔门中有什么未传之学,孔子的“天人之道”可算其一。
子贡说:“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冶长13》)这“性与天道”,即孔子的“天人之道”,子贡“不可得而闻也”,颜渊或许得而闻也,惜乎早亡,未能传也。
孔子关于“天人之道”的论述,如今已无详实的文字留存,不过,若以“性与天道”为“两端”,以其方法论为指引,通过推演,还是有可能一窥“天人之道”的奥秘。
“天人之道”的重点在“性与天道”——不在“性”,也不在“天道”,而在两者之间。
这好像《易传》所言:“一阴一阳谓之道。”道,不在阴,亦不在阳,而在阴阳之间。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说:“欲以究天人之际”,亦是其义,所谓“天人之际”,就是天、人之间。
“道”在中间,是理解孔子“天人之道”的关键——以天、人为两端,“道”在两者之间。这话也可反过来说:人类处于天道、人道双重制约的困境中,只能在两者之间寻找生路。
这条“生路”就是孔子的“天人之道”。我们违抗不了宇宙规律,却想通过科技征服自然;我们摆脱不了维持生命活力的动物性,又想趋向文明而改善人性。面对永恒的两难处境,天道和人道之间“天人之道”,也许是最好的应对之策。
天人之道,不是简单的中间之路,而是“执两用中”之道。
“执两”,即孔子方法论中的“叩其两端”,是从事物间的相互关系的“两端”看问题,既承认天道的合理,又承认人道的正当,现实的路径必是兼顾天道和人道之路。
“执两”的反面,是“执一”,“执一”是只取一端。孟子以杨朱的“为我”和墨子的“兼爱”为“执一”之例,前者“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后者“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孟子认为,正确的态度应当是“执中”——“执中则近之”(《孟子·尽心上》)。近之者,近“道”也。
“执一”错在哪里?孟子解释说:“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孟子·尽心上》)意思是“执一”之弊,在于“举一而废百”,也就是以一个选择取代其他百种选项。
“执一”,是固守一端或两端中守着一个选择而不知变化,“执两”是从“两端”之间的无数选项中选出最佳的一个。
不妨以经济改革为例。市场和计划是其两端,“绝对市场”或“绝对计划”,都不是最好选择,难以持久。最优的改革政策一定在市场和计划之间的某一交集点,基于无数选项的比较,并能应时而变。
因此,“执一”是一条选项越走越少的死路,而“执两”是一条能走出无限可能性的活路。
“执一”还是“执两”,从本质上讲,是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
孔子说:“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论语·子罕4》)这乱猜、武断、固执、自以为是,皆“执一”之态,其“执其两端,用其中”之言(《中庸》),则是“执两”的真意。
“执两”是一种观察和理解世界的态度,但面对现实问题,想在“两端”之间找出可行之道,仅有“执两”的态度不够,还要有“用中”的方法。
如何“用中”,是孔子“天人之道”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