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介入
严打严重排污分子
白皮书显示,自2013年9月26日起,青浦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水资源及破坏环境普通刑事案件25件52人,审查起诉案件31件64人。
青浦区地域狭长,农田、空地相对较多,且与江苏、浙江两省交界,外区甚至外省市的犯罪分子将目光瞄准这里,将危险废水、污泥运送至农村空地、偏僻路段、河道非法倾倒废物。青浦区检察院一旦获取案发信息,检察官便迅速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取证,先后办理了李某等6人在练塘镇水源保护区涵养林倾倒苏州市某污水厂的1.2万吨有毒污泥案,钱某等8人在白鹤镇倾倒宝山区某公司的48吨危险废物案,刘某、杨某在赵巷镇倾倒230桶废油案,一批跨省市、跨区域的特大污染环境案被起诉,犯罪分子被严惩。
华新、白鹤、赵巷等镇内散落着一些小微金属加工企业,环保设施简陋,工艺落后,家庭小作坊式的黑作坊非法排放严重,使用工业废酸进行除锈产生的污染物随河水流动,河水发黑、变臭。检察官们与环保行政部门联手调查取证,先后办理了朱某、舒某、黄某非法排放超标10倍以上的重金属废水、污染村级河道案,部分金属加工小作坊相继被关、停、转。
强化监督
扎紧执法篱笆
针对容易滋生问题的生态环境执法、司法重点领域,青浦区检察院不断完善监督措施,促进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行为规范化。
2013年以来,青浦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问题,及时发现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件18人。
紧盯水利工程招投标项目和河道整治的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中的重点问题,坚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今年7月,该院查办了青浦区香花桥镇水务所水利办主任杨某利用负责水务建设项目的职务便利,为犯罪嫌疑人方某在工程承接、施工及结算等环节提供帮助,并收受犯罪嫌疑人方某财物共计46万元的受贿案,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勇于创新
探索监督新路径
生态保护不可能仅靠检察院一家来完成,与其他执法部门形成打击合力,五指成拳,才能事半功倍。该院制定了《服务保障河道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安排部署生态环境检察工作,逐渐探索出一套立体化监督的生态检察模式——引导侦查项目化,破解取证难,指派专人负责辖区内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提前介入;行刑同步,破解搜集线索难,检察院与青浦公安、水务、环保等部门破“条”进“块”,从“行刑衔接”提升到“行刑同步”,推动行政执法、刑事侦查同步进行、同步上案、同步取证,实现多部门联合,提升执法效能;协作办案,破解打击难。
本报记者 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