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中国是生育我们的母亲。你们觉得这位母亲可爱吗?我想你们是和我一样的见解,都觉得这位母亲是蛮可爱蛮可爱的。”
方志敏烈士所作《可爱的中国》,激励亿万国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可爱的母亲”争自由、求解放、谋发展。
时至今日,可爱的中国早已摆脱了积贫积弱的历史,她向世界展现的,是日益走向伟大民族复兴的自信风采。
今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中国自信,万众瞩目。
修宪,本次大会的一大主题。
今年,是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四周年。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们,同经过普选产生的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一起,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建立起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今天,回望世界四大文明古国,唯有中华文明绵延至今,是唯一没有断流的人类文明。当古老而又年轻的中国,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这,在中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六十四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法治中国一路前行。2011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向世界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2017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总则,由此,“权利宣言”在法治中国的历史上开启了新篇章。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也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宪法,作为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的新发展,修宪,更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
今天,中国可以向世界宣告:修宪,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将助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制定监察法,是本次大会的又一亮点。
“针眼大的窟窿,斗大的风。”2014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以代表身份参加上海代表团全团审议,他用这句脍炙人口的大白话回应了代表关切,阐释治国理政之时制度缺失、纪律松弛的危害。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人们看到了很多变化,并由此看到了希望。但公众也担心,八项规定会不会是“一阵风”?回应人民关切,就要扎牢“权力的笼子”,要让人民看到,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足够的智慧、勇气来坚持一份定力;要让人民看到,“权力的笼子”不是纸糊的,而且还要用改革创新持续推进扎牢这个“笼子”。于是,监察法草案,走进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视野。
事实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正是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监察机关列入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也正是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制度设计。这一重大制度创新,将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真正把权力都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为国家谋发展、为民族谋复兴。同时,立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必将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今天,中国可以向世界宣告:反腐倡廉,是全人类政治文明面对的共同命题;在反腐倡廉的道路上,我们将为世界贡献“中国方案”。
此时此刻,重温六十四年前的一段话,更觉振聋发聩。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毛泽东同志说:“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我们正在前进。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
诚哉,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