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西中学高三(5)班
他常常发脾气,不论是在这样的晚上还是那样的白天。有时因为我们不按时回家,有时因为我们不把饭统统吃完。
他总是少言寡语,他最常做的是在厨房做菜,去菜场买菜和呆在房间看五星体育的“欢乐斗地主”。
他喜欢吃一切辣的东西和喝冰镇饮料,最享受的事情是手摇蒲扇坐在卧室里看电视,他最爱看足球,如有世界杯,他是我家唯一从开始看到结束的人。我夸他是资深球迷,他却不屑一顾。原来他年轻时曾是运动员!
小时候他还喜欢坐在我旁边,盯着我把饭吃完,留一粒饭他就板起脸,不过长大之后他就很少这样了。
他还喜欢坐在藤椅上嗑瓜子、晒太阳、午睡,但是在夏天,他还是会选择在卧室里睡觉,因为那里有空调。他最怕热,总是穿得很少,他稍一动,哪怕是冬天,也会汗流浃背。
我的同学都有会做家务的奶奶,我却有一个会做菜的爷爷。
他总会想着做各种好吃的,所以看有关美食的文章也是他的一大爱好。
他最拿手的是红汤和焖肉,红汤不同于外面的罗宋汤,它不仅鲜得眉毛都要掉下来了,里面还有他的味道。我曾经暗中观察红汤的配料,有包括笋子、土豆丁、胡萝卜、香菇、红肠、青豆在内的十四种食材,再加上他的爱,就是十五种啦。
厨房的柜子里塞满了各种笋干、梅干菜、香菇木耳……他喜欢在东方CJ上买东西。他讲究生话品质,消费理念是只买贵的好的,绝不将就。我们家的电器、锅碗瓢盆换了一批又一批,东西一多他就忘了,有些东西被挤进柜子的深处,放在各个房间角落,直到我们整理时才被发现,有的已经长了白白的毛。
我们出去旅行,他喜欢坐在树荫里乘凉,他不爱动,就喜欢呆在院子里,或找个地方喝茶,最好有空调。苏州的茶馆、书场是他的最爱,他带我们去过好多次,把我也带成了小书迷。
他很高,被人们称为“长脚爷叔”,家庭聚会他也是“海拔”最高的人。他喜欢穿皮夹克,黑皮鞋擦得铮亮,头发吹得笔挺,走在路上回头率特高。他额头很高,鼻子很挺,眼眶微微凹陷,里面是一双大大的眼睛。他心最软,看电视也会流泪,路上遇乞丐,每次都会给钱。好多年,他带我去参加“蓝天下的至爱”拍卖活动,总是举牌买东西,家里有一大堆画、手表、艺术品,都是他捐钱拍卖回来的。他从不说大道理,却教会了我什么是爱,什么是担当。
我们在一起生活这么多年,我到现在才发现,我从未真正走近过他。记忆里没有一次正式的拥抱,也没有和他连续讲话超过一刻钟。
我一直都在理所应当地享受、索取,却从来没想过他那么怕热,怎么忍受得了夏天厨房的闷热。
也没有想过,从上托儿所到初中毕业,为了接送我上学,风里雨里,寒冬酷暑,他是拖着多么沉重的身体,往返于简单的两点一线。
我想在这里停止回忆,不愿意想起他憔悴的日子,那些嘟嘟声不停的冬日,那些只属于医院的绝望和希望。
也总是在这样的冬天,坐在窗前,想象着他叫我的名字,想象着厨房飘出红汤的香味,想象着这都是梦境,醒来他依旧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