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规定,对社会关注高的危害食品药品案件,将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审查逮捕听证、听庭评议等活动,以增强办案透明度,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办案的社会效果。《实施方案》中特别提出开展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行动,重点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现场制售饮水机普查、超市瓶装饮用水筛查,检察机关将通过此次专项活动,从“源头”到“进口”,全流程监控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