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深夜,刘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在中环路高架上正常行驶,被后方司机汪某驾驶的黑色小轿车猛烈撞击,车辆腾空而起,从10米高的高架坠落。事发后,汪某驾车迅速逃离现场。热心市民和抢险人员将刘某从车内拉出,火速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治,刘某伤情并不严重,现已无大碍。
警方接报后迅速展开侦查,发现汪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22mg/ml,系醉酒后驾车,遂对其处以刑事拘留。之后,刘某就民事赔偿部分将汪某诉至上铁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
受理这起案件后,承办法官首先向汪某释法,明确由于汪某醉酒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必然要承担相应赔偿。汪某表示愿承担赔偿责任,法官遂决定就案件进行调解。汪某委托其妻子作为代理人参与这次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同时,汪某通过其代理人转达了对醉驾所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和对刘某造成伤害的悔恨和歉意。此案刑事部分尚在依法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