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4日《新民晚报》的一则报道称:12月13日晚9时,普陀区西康路新会路路口,普陀交警一中队的干警在此设卡检查酒驾。虽然采用了反应灵敏的“新式武器”,但在两个多小时的执法检查中,竟无一例酒驾,警官们“颗粒无收”。
我要为这样的“颗粒无收”拍案叫好。在这样一个周末,又是临近岁末,还是在以往酒驾多发地段,两个多小时无一例酒驾发生,这可以说明,酒驾这种违法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让人欣慰。
曾几何时,酒驾、醉驾是难以根治的交通顽疾,人们虽然痛心疾首,却也无能为力,只好听之任之,见怪不怪。但自从醉驾入刑以来,再加上有关部门动真格严肃查处,不管是谁,一经查实,一律依法行事。正是有了这样的严格执法,坚持不讲情面,不搞变通,法律法规才有了尊严,有了威慑力。
酒驾、醉驾的有效遏制,给社会管理的其他领域带来了启示:社会管理要有效,关键要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如果通过强有力的管理,我们在更多的执法中都“颗粒无收”,那也就真正离“和谐社会”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