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嫌疑人徐某胜在网络上被称为“最牛散户”之一,已在证券市场沉浮多年,目前已积累上亿元的交易资金,其人与其操作手法在市场上尤其是深圳地区有一定的影响力。与传统操纵手法不同,徐某胜使用的操纵手法呈现一系列新特点:一是操纵行为短线化,操纵周期由以往跨年、跨月向数天、甚至日内操纵发展,操纵的“建仓、拉抬、出货”三阶段被压缩在一起,阶段间的界限越来越隐蔽。二是交易手法呈现多样化,徐某胜在持续多年的交易中混合使用三种操纵手法,即大额封涨停并于次日卖出,尾盘拉抬并于次日卖出和盘中拉抬股价后于当日反向卖出。
上述短线操纵手法代表了近年来市场操纵手法的新趋势,对其他市场参与主体产生较大的负面引导作用,进一步助长了市场交易中恶意炒作歪风邪气的蔓延。这样的手法甚至被越来越多人纷纷效仿,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人从中牟取了巨额利益。然而,这样的行为本身违背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基本原则,对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造成严重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