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款名为“水滴直播”的网络平台中出现全国多地学校的课堂直播画面,引起舆论热议。参与视频直播的学校涉及多个省份,从幼儿园至高中毕业班均在其中,直播场景多为教室,也有直播食堂、运动场、学生宿舍等。
互联网已进入“直播时代”,无数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个个都希望能赶上时代的风潮,赚得盆满钵溢,于是教育、医疗等单位或机构也被盯上了。在互联网时代,这些单位管理者也正处在一种“新技术焦虑”中,于是经不起几个来回,就被一些营销者的“概念经济”给忽悠了。另外,不久前,教育部发出通知,鼓励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打造“透明食堂”,在厨房、配餐间等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这是属于主动需要监控的情况。
不知“水滴直播”的入驻,是哪一种?但是,像这样连课堂乃至宿舍一同被实时监控、即时直播,就完全改变了性质。教育部鼓励进行直播的是学校后厨,连餐厅也不包括,就更不要说课堂和宿舍了。学生“举头三尺有监控”,这对学生的人格培养和精神健康,会产生什么样的负能量?
学生本该是监督者,而不是被监控人。实际上,类似的全程监控只有一种情况是可以被理解、接受的,那就是在幼儿园。因为幼儿心智不健全、表达能力有限,因此多数家长都希望幼儿园能安装监控视频。说白了,这种监控视频虽然指向孩子,但接受监督的还是幼儿园。这就是校园监控的基本逻辑——接受监督的应该是作为管理者的学校,而不是在常规教育之外为孩子额外绑附枷锁。
无论监控视频指向哪里,既然记录的是校内之事,就没必要也不应该全程对外展示。除了涉嫌侵犯个人隐私之外,学校此举本身就是角色错位的生动展示——习惯于以管理者自居的学校,首先想到的是如何管束孩子,而不是监督自己的内部。
现实生活中,公共空间的监控视频随处可见,安装主体也五花八门,有的属于公共部门,有的属于企事业单位,还有的则是私人安装。谁能安装、在哪安装、怎么安装都缺乏明确的制度规定,由此引发的信息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现在,各种直播平台又出来“讨饭吃”,由此造成的混乱,亟须监管。
公安部于去年年底发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指出,禁止在可能泄露他人隐私的场所、部位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备。以备受争议的学校直播为背景,公共监控新规有必要加快立法步伐,只有明确“谁监控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才能确保公共视频不至于因滥用而产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