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无论是宏观层面的环保立法,还是微观层面的专项督查,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环境监管力量与工作要求难以匹配,加之监管在明处,非法排污在暗处,环境监管常常难以做到全覆盖。
提升环境治理能力,需要实现监管部门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事实证明,单靠自上而下的环保督查,无法覆盖广袤辽阔的国土,对花样百出的污染行为的监管捉襟见肘。环境保护注定是一场持久战,吸纳公众参与、实行社会监督,才能让环境监管之眼无处不在,形成政府与公众共同治理环境的合力。
提升环境治理能力,也需要实现中央和地方的良性互动。环保压力层层传导,治理责任级级压实,唯有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政府体系内部的条块互动、上下联动,才能理顺机制、形成合力。地方政府部门应该认识到,环境监管不能仅仅依靠上级环保部门的督查,而应该树立起主体责任,让每一级政府都成为环境治理的主人翁,才能最大限度防止污染的发生、降低事故的影响。
如果说实现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是找到了政府与社会的环保公约数,那么实现中央和地方的良性互动,就是找到了各级政府的治理平衡点。中央、地方、社会与公众都行动起来,就能编织出一张严密的环境监管之网。
(盛玉雷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