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午餐尚未立法
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一群高中生在经过了长时间的调研、访问、商讨和请教法学专家后,草拟出了《学生营养午餐管理条例》,并在昨天邀请了市教委基教处、体卫处的有关负责人一同参加听证。该校高二年级的宋昊亮同学在向听证会作的条例起草说明中提出,目前我国是按《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来规范校园供餐工作,但尚无学生营养午餐管理方面的专门立法。本市也只有浦东新区、徐汇区等少数几个区制定了针对本区中小学校的学生营养午餐管理办法,全市性的专门立法同样处于空白状态。而在世界上的许多发达国家,早就运用立法手段保证了学生午餐的质量、卫生和安全。比如,美国在1946年颁布了《国家学校午餐法》,日本在1932年就制定了第一部有关学校午餐的法规。
六成学生不满午餐
在听证会上,同学们还列举了大量近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和本市的学校食堂集体食物中毒事件,认为这些事件多半是因为学生午餐的供餐单位在食材进货渠道、饭菜加工流程、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环境等方面操作不规范、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薄弱造成的。据同学们的调查,目前约有六成学生对学校午餐不满意,一成多的人表示非常不满意,另有58%的学生认为午餐经常吃不饱。因此,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华政附中的同学们草拟了一份有着六章39条的《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营养午餐管理条例》,涉及管理机构的职责、学校的职责、供餐单位的职责和相关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
供应品种或可挑选
目前中小学午餐供膳基本上采用三种方法,一是学校食堂自购原材料烹制,二是由指定的配膳公司向食堂提供半成品,三是将午餐全部外包给校外的快餐公司。在华政附中的听证会上,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都一致提出,不论是何种供餐方式,首先都应当确保食品的安全,并尽可能在花色品种上符合学生的口味。在起草这份《学生营养午餐管理条例》时,该校学生在听取市教委有关部门的意见时已获悉,本市正在制定学生午餐的营养标准,将来学校在提供午餐时或许会给学生几种套餐的挑选,以改变目前品种单一,不想吃就没有吃的“被吃午餐”现状。
本报记者 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