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认为,徐阿婆和司机对这起交通意外均无责任,但目前找不到推搡者,而车辆启动则是造成徐阿婆伤害的直接原因,故酌情确定由司机承担60%责任,徐阿婆自身也有过错,承担40%责任。司机陈某驾车行为系职务行为,故他造成的损害后果由公交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