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奕的起诉状中称,她和霍思燕均为影视演员,但双方很少接触。让她想不到的是,霍思燕连续3天在新浪微博上发表了3篇微博,用暗示影射的方式贬损自己。特别是2011年10月18日的微博还直接给出了“@黄奕”的指向,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和贬损,各大知名媒体均以“霍思燕黄奕骂战”等类似标题开专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事发后,黄奕表示自己曾委托律师发函给霍思燕,要求霍思燕删除相关微博,向自己赔礼道歉。但是霍思燕对外称未收到律师函并拒绝了自己的要求。为此,黄奕状告到法院,要求霍思燕停止对自己名誉权的侵害,将留存于霍思燕新浪微博的3篇对自己不利的微博内容删除;向自己赔礼道歉,道歉内容在新浪微博刊载;诉讼费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