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记者采访浦东新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办公室副主任涂建设,他表示,医患纠纷处理得当,大事可以化小甚至化了;小事处理不当,随时都有酿成大祸的风险。因此,其中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要像抢救病人一样,抓住化解医患矛盾3到5分钟的“第一时间”,让患者看到诚意、看到事情会得到公正解决的希望。
调解纠纷不偏不倚
涂建设介绍说:“医患纠纷调解最大的特点是‘第三方’,既不代表医院,也不代表病人,而是不偏不倚,坚持公正的立场。‘第三方’的公正立场赢得了很好的公信力。”
根据浦东医调委一些医患纠纷现场情况分析发现,只要有人民调解员到场,向病人承诺愿意帮助他们调解,100%的病人都愿意调解并会停止过激行为。“采取医闹、甚至伤害医务人员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甚至触犯刑法;但有些医患冲突产生过激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开始病人诉求没人理,于是引发冲动行为。如果一开始就有人加以合理劝导,让病人权衡不同观点的利弊,冲动很有可能就被遏制住了。”
维权应该合理合法
2011年,本市全面启动医患纠纷调解后,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医患纠纷1340起,调解成功率达65%。根据人民调解员们的经验总结,目前的新模式基本实现了三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尽量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第一时间平稳事态,安抚家属,避免冲突激化;第一时间将纠纷引出医院,确保医疗正常秩序不受影响。
涂建设表示:“但要较好地解决医患纠纷还需要社会各方的支持和配合。关键是两个方面,第一是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将医患纠纷引出医院。第二应从源头上减少医患纠纷,医院要进一步改善管理,医疗体制也需要彻底改革,努力减少和杜绝责任心不强和诊疗不规范的现象。”
根据国际上的通行定义,医疗是一种“缺陷行为”,即使措施再完善也有发生意外的可能,对此患者应充分理解其中的高风险。即使发生纠纷,也应采取合理合法的途径加以解决,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给医生一个宽松的执业环境,涂建设指出:“否则医生会不自觉地自我保护,用过度医疗来免责,更不敢做医学创新,最终受损的还是患者。”
本报记者 宋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