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几年,浙江将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并鼓励社会各方参与建设运营,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同时,在出让的拟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规划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到2015年,实现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各类保障房相互衔接和融合,各种保障房合力,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