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考试院解释说,为了保护考生利益,减少退档矛盾,各招生院校按本校在本批次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05%之间确定调档比例。同时,为了减少考生因总分相同而被一起投档到同一所志愿院校所面临退档的风险,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确定的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投档资格: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
部分认可本市加分投档政策的外省市院校,考生投档最低分可低于本市公布的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及以内,即文科最低139分,理科最低131分。具体加分投档的调档分数线由招生院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