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团市委提交提案指出,“大学生村官”的“空降”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所规定的村官产生机制,很多“大学生村官”从本质上讲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村官,必须从法律层面对村官身份合法化。
市政协委员、台盟市委秘书长李碧影也认为,现有的“大学生村官”产生方式容易造成两个问题:农村基层工作对基层干部的人脉关系、地缘关系有很高要求,外来村官要想融入当地百姓生活,需要很长时间的适应期,这造成不少大学生村官空有其名;目前不少地方都对大学生村官考公务员实行加分,或改为定向招录,这都不利于让有知识、有想法的年轻人长期留在农村。她建议,大学生村官选拔可以实现原籍就职,并开始尝试让大学生村官参股村级集体经济、参与分红的方式,让大学生村官获得长期扎根农村的经济基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农村事业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