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医疗机构制定《健康体检项目目录》时,应当针对不同人群科学制定放射检查项目,不得将放射检查列入对儿童及婴幼儿的健康体检项目。同时,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应当事先在体检方案或体检表中告知受检者该项检查的目的和风险。严格控制放射检查频次和受照剂量,一般每年在健康体检中应用放射检查技术不超过1次。
通知说,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必须遵循正当性和防护最优化原则,尽可能降低受照剂量,严格控制使用剂量较大、风险较高的放射检查技术。此前,有媒体报道,我国健康体检中放射检查使用率过高,放射线可能会给人体造成各种危害,甚至导致癌症,不应作为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