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综合新华社、央广消息:2012年12月31日,位于山西长治潞城市境内的潞安天脊煤化工厂发生苯胺泄漏入河事件。长治市通报称,泄漏在山西境内辐射流域约80公里,波及约2万人。山西省政府今年1月5日接到事故报告时,泄漏苯胺已随河水流出省外。泄漏事件导致河北邯郸因此发生停水和居民抢购瓶装水,河南安阳境内红旗渠等部分水体有苯胺、挥发酚等因子检出和超标。民众质疑为何事发5天才通报事故,长治市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是按规定报告的,“只要污染不出长治的边界好像就不用往省里报”。
邯郸市5日接到通知前,漳河上游管理局就曾发现异样。1月4日晚间,相关工作人员发现浊漳河上游河面出现大量死鱼。相关负责人透露,因怀疑水体污染,管理局曾向上游的长治市相关部门核实,一直未得到回应。管理局及时通报了邯郸市,提前部署。
“在山西省通报我们之前,我们就发现水质有污染。”邯郸市自来水公司负责人薛记中说,得知污染情况后,该公司决定停止从两个水源地之一的岳城水库供水,改为全部由羊角铺地下水源地供水。
对于民众关心的为何事隔5日才通报事故,长治市新闻中心办公室主任王一平昨天表示并未迟报事故,都是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王一平说,“我们都是按照规定程序报的,并不是晚报5天。发生了污染以后,只要污染不出长治的边界好像就不用往省里报,自己处理就行,一出边界了这才需要报,再详细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据2012年3月山西通过的《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较大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报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两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