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山西潞城1月6日电 (记者 梁赛玉 叶健)6日晚,山西潞安天脊“12·31”应急指挥部召开媒体通气会,宣布在此次苯胺泄漏事故中的4名直接责任人被撤职处理。
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在媒体通气会上称,目前,对潞安天脊“12·31”苯胺泄漏事故直接责任人已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天脊方元公司总经理陈建温、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任勇杰、储运车间主任程新生、副主任宋涛已被撤职。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再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