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文·斯皮尔伯格的《林肯》,获得了包括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在内的12项奥斯卡提名,最终,丹尼尔·戴-刘易斯获最佳男主角奖。这一点也不奇怪。不仅电影优秀,林肯本身也受尊崇,在美国历史上,他被认为是国家的拯救者,最伟大的总统,尤其是奴隶制的废除,推动了国家朝新的方向发展。
《林肯》不是全面描述总统一生的传记片,它聚焦在他生命的最后四个月:为推动宪法第13条修正案——废除奴隶制在国会的通过,殚精竭虑。林肯的传记片,让我想起70多年前约翰·福特的《青年林肯》,这也是一部不错的电影,当然,它选取的只是林肯年轻时律师生涯的片断:为一对涉嫌谋杀案的兄弟辩护,最后还以清白。在某种程度上,可把它看作法庭电影。虽然,比它精彩的法庭电影多的是,但它为什么至今依然吸引人呢?这是因为福特把林肯当作普通人来塑造。扮演青年林肯的亨利·方达这样说:“制片厂想拍《青年林肯》,我拒绝,因为我不具备林肯所有个性,我想,这简直是扮演上帝。我去见福特,他眼睛上戴个眼罩,吸着烟斗,围着手帕,他对我说:你以为你表演谁?这不是个伟人,而是伊利诺伊州斯普林菲尔德市的年轻毛头律师。”从这样的角度去导、去演,年轻林肯就不是神,而是人,他的亲切、随和、重情、睿智和缜密的个性也就显现出来了。
亨利·方达当时30多岁,和电影中林肯年龄相差无几,斯皮尔伯格的《林肯》选中丹尼尔·戴-刘易斯饰演林肯,年龄也相仿,50多岁。银幕中的两个林肯,从青年到中老年,可以完整地勾勒总统的一生。演过《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我的左脚》《因父之名》《纽约黑帮》《血色将至》等优秀电影的丹尼尔,被人称为“千面人”,此次获奖,成就了奥斯卡历史上第一位影帝“三冠王”。丹尼尔绅士、律师、医生、残疾画家、黑帮分子,都演得活灵活现。林肯呢?他会为我们展现怎么样的一个林肯呢?照片上真实的林肯,瘦瘦的,一脸胡子,丹尼尔和他真的有点像。我们无法和林肯生活在同一时代,但丹尼尔用他的演技,使我们相信,这就是林肯,一个改变了美国历史的总统,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和《青年林肯》一样,《林肯》中的林肯,绝非高大完美:佝偻着腰,说话轻声细语,常常低着头,眼睛总看着地下,不威武,有几次光影打在他苍老的背影上,令人生出几多怜悯。这是一个受多重压力包围的一国之君:手足相残的南北内战还在继续,秘密和谈不被理解,“废除奴隶制”宪法修正案通过阻力重重,共和党内激进派不信任,分化民主党的工作日益艰难……同时,这又是一个被现实缠绕的一家之主:无法消弭丧子之痛、妻子常常不满抱怨……难怪电影末尾,当修正案正式通过,有人说他比一年前老了10岁,他无奈地回答:“我每一块骨头都疲惫不堪。”
细看电影,这个疲惫不堪的人,形象是多么丰富!他孤独:他曾讲述他的梦:空阔的船上,他形单影只;他深情:在炉火的闪动中,端详亲吻熟睡的孩子;他无奈:任凭手下用不光彩的手段拉取票数;他亲民:和黑人士兵交谈,去野战医院慰问;他幽默:战争激烈之时,还不忘讲述“厕所画像”笑话;他胆大:在投票关键时刻亲自出马;他警醒:对官场尔虞我诈洞悉明了;他暴怒:对内阁抱怨、责难和回避严厉斥责;他软弱:在妻子阻挠大儿子出征之时有点无奈;他机智:面临延迟投票的危局写下模糊的手迹……这不是一个完人,不是一个超人,是一个像鹰一样具有勇气和力量的人,是一个“不屈不挠地迈向自己伟大目标”的人。虽然,他最后被刺身亡,但这样的人,是会永远活在我们记忆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