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实施细则中明确2013年度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价格控制目标;明确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规定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
细则同时明确要通过多种手段以确保房价调控目标的实现: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保证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深化完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等相关规定,全力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和旧区改造;加强市场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严格执行“一房一价”;同时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走势研判,正确解读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居民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