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套取手段花样百出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我国很多城市,“套取公积金”已成为半公开的地下产业。不仅街头“提取公积金”广告屡见不鲜,在百度搜索“提取公积金”关键词,也可以发现大量协助缴存人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信息。
通过百度搜索,记者联系到一位自称某投资理财有限公司负责人的男子。他表示,按照规定,买房、租房、大修等原因都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是提取的各种标准很严格。如果不按照规定的用途,住房公积金是很难提出来的,所以才会有他们这个行当。
“以前人们主要通过虚假购房凭证套公积金,现在住房公积金中心与房管局、央行征信系统以及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已经联网,用这种办法套取公积金根本不可能;过去还有通过假租房套公积金的,签一份虚假的租房协议,一个月房租几万块钱,一次提一年的,也能一次提出几十万公积金,但是这种办法‘太假了’,公积金中心也采取了相关的限制措施,租房提取不能超过一定的标准,所以这种办法也不行。”他说。
业内人士指出,在目前的制度设计下,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许多公民基本信息都未能联网,对于一些非法套取行为,虽然能通过实地考察、实地调档等方式予以遏制,但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太高。除此之外,确实有一些套取方式游走在法律边缘,没有明确的法律予以监管,这都是很现实又亟须解决的问题。
为何被指“劫贫济富”
北京大学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冯科认为,许多高收入的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和比例都很高,作为一种“福利”,提高住房公积金既能达到避税目的,又能使员工享受廉价的公积金贷款,可谓一举两得。“穷人”的钱支援了“富人”,恰恰违背了住房公积金保护中低收入者利益的制度设计初衷,因此住房公积金的制度红利要流向谁的问题必须明确。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住房公积金是我国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也是我国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有专家表示,如今住房公积金的主要作用已经转为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对于各地频现的“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应该理性看待,并对“猫鼠博弈”背后的深层问题有所反思。
“近年来房价上涨过快,是催生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重要原因。”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德峰认为,“在房价高企的背景下,很多中低收入缴存者无力支付首付,所缴存住房公积金能获得的贷款额度也不够买房。比如在北京,很多低收入家庭如果仅靠公积金贷款是无力买房的,他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长期沉淀在个人账户上,无法提取。”
业内人士认为,对这些“只缴不取”的低收入群体而言,缴存住房公积金既不能达到购房目的,又降低了当期收益。而他们缴存的公积金则被用于向收入相对更高、能支付得起首付的人贷款,并以廉价的公积金贷款买房。这也是住房公积金屡屡被指“劫贫济富”的根源所在。
广东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冯颢指出,大部分中低收入职工没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去购房建房,没有足够的偿还能力申请贷款,只能把钱存着,为别人提供贷款资金。他们实际上是以损失自己的购买力而为这个制度作出贡献,支撑这个制度正常运作和发挥作用。这个现象是通过减少多数缴存人的效用或福利,去增进少数人的效用或福利,恰恰与帕累托最优的实现相背离。
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