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打车软件风行,是因为其带给部分司机额外的一笔预约费用。但这类“灰色交易”目前难以获得法律保障。乘客拒付,司机只好自认倒霉,司机没准时来,乘客也只能干等。规范APP打车软件,关键不在于是否与出租车公司合作,而在于依法叫停其竞价模式。
上海物价部门《关于调整本市出租汽车运价的复函》中明确,“乘客以电话或者上门预约租车,承运人可向乘客收取预约服务费,每次4元”。可见,政府规定的预约服务费上限是4元。《上海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也明确要求,驾驶员不得向乘客索要小费。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公布出租汽车等四类交通运输驾驶员信用评价计分分值标准的通知》中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一次未按照标准收费,就要计入其信用评价,扣10分。
对超出政府规定的额外收费行为,现有出租车司机管理中是明令禁止的。作为市场企业,叫车软件运营者不应挑战法规底线。要既规范市场,又保障“的哥”合理收益,监管部门就不能简单用行政手段禁止APP打车软件,如果要制定标准,这样的标准也应该更市场化。(鲁平 全文刊新民网,网址:www.xin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