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6日凌晨2时,深受欧美谍战片影响的90后小青年施传银,经事先预谋,戴上头套,携带榔头、螺丝刀、剪刀、手套、报纸、胶水等一大包作案工具,至罗店镇罗溪路一银行的ATM机房间内,他先用胶水将报纸一张一张贴在玻璃上,欲挡住门外视线,然后强行撬开取款机柜门,一个不行再换一个,但发现里面还有保险柜,这下他无可奈何了。此时的这一切已经被远程监控发现,并关闭了防护门。施传银持榔头将玻璃砸碎后逃离现场,途中被警方抓获。
经查,被盗ATM机内有现金8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施传银的盗窃行为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遂当庭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