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郭某在杭州某工地干活时,被从半空掉落的钢管砸中头部,瘫痪在床。家人从中介所找来了江婆婆帮忙照顾郭某,并承诺每月给2000元钱当生活费。
在照顾郭某的日子里,江婆婆可谓尽心服侍。每天江婆婆至少要替帮郭某擦身两遍,吃饭时,她要像哄孩子一样,郭某才肯吃。郭某经常在床上拉屎拉尿,江婆婆一点没有怨言,每次都默默地帮郭某换好干净的床单和衣裤。然而只有开始几个月江婆婆还能领到全额生活费,后来逐渐变成几个月才给一些,最拮据的时候江婆婆只能省吃俭用,才能勉强温饱。
去年3月,工地赔偿给郭某61万元,家人拿到钱后立即带郭某回了四川老家,却不愿将4.3万元护理工资付给江婆婆。无奈下,江婆婆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律师和法院的帮助下,江婆婆终于要回了这笔钱。(汤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