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认识唐纳德时,他总穿西装、打领带。他受过很正统的教育,不肯脱掉夹克,所以,在他到访的那个酷热而潮湿的夏日,我以为他要融化了。我当即有了一个计划:为他缝制一件短袖衬衫当礼物,如果他穿,我们之间就有戏了,那一招果然奏效。婚后,我继续为他缝制衬衫。
布料店的老板总是那么大方,每次我缝制好唐纳德的衬衫,剩下的布料还够缝制我自己的一件。每次我和唐纳德穿同样颜色的衬衫出去,都会有很多人称赞,我们也喜欢这样的关注。后来,唐纳德建议我做同样布料的裤子。随着我的技术越来越好,我们衣柜里有很多我和唐纳德的“情侣装”——夹克、毛衣、大衣等等。刚开始时,我们只是周末穿情侣装,后来天天都穿。35年了,我们有了四个壁柜的情侣装,都是按季节、按场合两套两套地放。
我们要做新衣服时,会一起去布料商店,选一种我们都喜欢的布料。唐纳德是个画家,对颜色很了解,衣服的款式由他设计,我就充当裁缝。
我们都非常尊重对方的选择。如果去参加派对,我们会像别的夫妇一样先讨论要穿什么衣服,不同的是我们穿的衣服看起来是一样的。穿相同的衣服对我们夫妇不同的身份和个性没有任何影响,相反,穿着一样让我感觉跟唐纳德更加亲近了。
每次唐纳德出差前,我会为他把要穿的衣服放入行李箱内,告诉他哪一天穿哪套衣服,这样,即使不在一起,我们穿的衣服还是一样的,这让我们感觉对方就在我们身边一样。我们不喜欢分离,唐纳德跟我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就向我求婚了,自从那以后,我们一直在一起。我们是天生的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