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限购政策社会监督,组建限购监督委员会,严厉打击骗购行为 对弄虚作假违规骗购的购房人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准在京买房,对企业协助造假的,冻结全部在京项目的手续办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 严格资金监管,加强审查和税收稽查 进一步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利润率过大的项目,将启动全额监管,重点审查地价款来源和开发成本,并加强税收征管和稽查。
■ 强化价格引导,严查变相涨价项目 参照前期和周边项目价格,引导开发商合理定价,对定价高涨幅大且不接受政府引导的项目,将暂缓上市。
■ 进一步严格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 进一步强化购房人贷款资格审核,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严禁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
■ 切实增加供应,有效满足居民刚性自住需求 加大自住型商品住房供应力度,满足中端需求和夹心层家庭需求。今后年度这类住房用地在土地供应计划中单列。
■ 加强市场监管,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不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强化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等措施。
■ 加强市场信息公开,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防止误导误读 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防止不当言论和错误数据信息误导市场预期,对恶意制造和散播谣言、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