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门面“空手套白狼”
29岁的曹某两年多前租下一间位于江浦路的门面房,从事旅游中介生意。碰巧的是,房屋前租客是新华国旅的代理商,曹便投机取巧,依然用原新华国旅的招牌招揽顾客,以知名旅行社的名义做起旅游中介的买卖。
旅游中介顾名思义,就是在消费者和各旅行社之间构建起二级代理的关系,从中抽取提成或收取服务费。曹承接的大多为半自助游产品。一方面,她利用旅行社能够拿到较低机票价和酒店房价的便利进行中转,另一方面,她收取消费者咨询、预订等服务费用,获取中介利益。一个人、一张桌子、一台电脑,曹可谓“白手起家”,熬过了开业时期最艰难的日子。
然而,当事业慢慢走上正轨,建立起较为固定的客户群后,曹却动起了“歪脑筋”。
据承办检察官透露,曹在篱笆网上注册了一家网络店铺,随着人气积攒,信誉也渐渐高起来。当消费者通过网络或者实体渠道向曹询问旅行信息时,曹巧舌如簧地推荐旅游产品,并信誓旦旦确保旅行品质,既而忽悠对方全额支付旅游费。而每次向旅行社行骗时,她都会踏准旅客出行前两天的日期,运用电脑图文作软件“炮制”出一张以假乱真的银行汇款单,向旅行社谎称机票钱款已汇入其银行,只是由于跨行转账无法及时到户,致使旅行社信以为真,替着急登机的旅客垫付机票费用,确保他们正常起飞。
但即使曹蒙混过关把游客送上旅途,当地酒店却无一例外地给了这些游客当头一棒。由于曹某骗取游费后并未帮游客预订旅店,游客到达目的地后,往往面临无法入住酒店的窘迫局面。各家受骗的正规旅行社更是在垫付的机票费用上损失惨重。
去年底,通过曹代为预订机票、酒店的朱先生和施女士,原本准备在马尔代夫度蜜月,却因当地酒店回复“查无此人”而无法顺利入住,最后不得不支付高额的当日房价,造成金钱和心理的双重负担。400余名被害者中,上有近3万元的马尔代夫高端游,下有1000多元的国内游。
抱怨渐少感谢渐多
案发后,鉴于曹某处于哺乳期、被害人人数处于不断增加状态等因素,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遭遇瓶颈。这时,检察官在询问被害人的过程中,了解到不少消费者已经建立起QQ群,互通信息、抱团取暖,决定以实名身份加入该群,及时和被害人取得联系。
进入群聊后,检察官发现许多被害人流露出对检察院迟迟没有将此案起诉至法院的不满,对话内容基本以埋怨、无奈甚至愤怒等吐槽为主。“她会不会就这么被释放了?”“她能把赃款退给我们吗?能退多少?”为缓和被害人的负面情绪,检察官不仅主动向大家说明案件尚未进入审判阶段的原因,还不厌其烦地逐个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由于检察院属于保密单位,上班时间不能使用互联网,检察官就在晚上定时上网,向受害人传达案件进展。
渐渐地,QQ群里的抱怨声越来越少,提问和感谢声越来越多。不少通过网络购买服务的外地受害者,也经百度搜索加入到这一QQ群聊中,向检察官反映他们受骗上当的情况。承办检察官知悉后,建议他们将案件相关材料一并寄到上海,由他整理汇总,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最终,随着追诉步伐的深入,检察官顺藤摸瓜,用两次追诉的行动兑现了“不让一名受害人落单”的承诺。开庭当天,不少被害人从外地赶来,将法庭挤得满满当当,为的正是亲眼看一看这名坑害自己的骗子如何接受法律制裁。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敬业负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所有受害消费者的交口称赞。日前,这400名受害人还联名向检察院送去锦旗表示感谢。
检察官点评
“看查审”防陷阱
曹某开设的“皮包”公司虽然已经被取缔,曹某本人也将受到应有的惩处,但是旅游诈骗的手段和形式不止一种,一旦新伎俩出现,相信依然会有不少消费者蒙受损失。
为此,检察官提醒市民,挑选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及其代理机构是出行的关键。那么,市场上的旅行社良莠不齐,我们应当如何甄别?
检察官建议市民用“看、查、审”的方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看”,指的是在咨询过程中,消费者要注重旅行社本身专业程度的考量,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来判断对方是否可信。检方建议有出行打算的市民可以在询问之前,对新出台的《旅游法》作大致了解,以便能够较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把握主动权。
其次,在自助、半自助游受到热捧的时期,旅游的网络营销铺天盖地,旅游官方网站、团购网站等虚拟平台往往让消费者们挑花了眼睛,“查”指的就是在做出最终决定之前,消费者可以通过实地走访、登录工商局官方网站等方式,对该旅行机构的注册情况、经营范围等进行查询,以防落入黑中介的陷阱。
最后,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务必注重“审”的环节,对条款明细特别是格式条款要仔细核对,及时发现与对方口头承诺有出入的地方,用契约责任的约束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讯员 俞都都 本报记者 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