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反腐过头”论。持“反腐过头”论者,认为十八大以来反腐搞得过猛、管得太多、查得太严。这自然是歪理。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哪项不该管、哪项管过分了?随便问问身边的老百姓,有几个认为“官不聊生”了?严以律己、克己奉公,本来就应是领导干部的常态,管住嘴、管住手,从来都不是对干部的苛求。
再说“反腐自黑”论。持“反腐自黑”论者,要么是认为揪出大批蛀虫会令百姓失望于贪腐现象的严重,要么是觉得曝出的诸多案情会影响人民对党的信任。这样的逻辑经不起推敲。客观地讲,在一个时期内,一批贪腐分子在反腐铁拳之下落马,一系列干部违法违纪的报道经由媒体公布,人们难免会议论、震惊。但普通人都难免生疮患疾,何况一个拥有超过8000万党员的政党?讳疾忌医,藏着捂着,养痈成患,那才会酿成更大危害。
最后看“反腐无用”论。“反腐无用”论者,声称反腐搞再猛、贪官抓再多也没什么用。说这种话的,一种是以偏概全地断定“无官不贪”,一种则认为反腐治标不治本。这两种说法都不客观。拍蝇打虎让干部“不敢腐”了,这只是第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实现巡视全覆盖,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这些战略规划、制度安排,正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正是“治本”之策吗?(岳小乔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