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也巧,不久,她便收到了一个自称是自家房子挂牌的那家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短信,说有人看中了她的房子。黄女士别提多高兴了,提出和看中她房子的人面谈,但到了约定时间,来的不是所谓的下家,而是那个发短信的工作人员。他和黄女士确定了房价、付款方式等,同时还特别说了,这个下家要求黄女士先把要买的房子的定金付了,他才放心购买,付定金。当时,黄女士售房心切,听信了工作人员的一面之词,身份什么都没有核实。
这边谈好没多久,前面给黄女士推荐三室房的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给她打电话,问有没有卖房的信息。黄女士就把之前发生的事告诉了对方,对方称,现在楼市回暖,如不下手,房子会被别人抢走。于是就约了三室房的上家商谈,本来黄女士想收到下家的定金,再付上家的定金,结果这个工作人员说如果她现在不付定金,等会还有其他人想着要这套房子。怕房子涨价,黄女士就给了上家一笔定金。
第二天,黄女士给之前卖自家房子的中介人员打电话,对方说,下家觉得房价高,不想要了。当时,黄女士就觉得不对劲,网上一查,原来卖自家房子的那个工作人员根本不是自家房子挂牌的中介员工,而是给她推荐三室房的中介人员。原来都是那个中介公司自导自演了这一切。因为不存在买自家房子的所谓下家,导致黄女士没钱再支付三室房的房款,但定金已付,还能拿回来吗?
我们作为黄女士的代理人,按她的要求将上家列为被告,诉请为撤销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返还已付的定金。庭审中,我们认为,是中介公司以欺诈手段,使黄女士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现黄女士已无资金购买,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故要求予以撤销。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上家返还一定金额的定金给黄女士。这个案子虽然调解了,但我们提醒售房人和购房人,买卖房屋需谨慎,签字付定需小心,否则赔了定金赔精力。
黄华明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