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的理念日益成为社会共识,尤其是新环保法生效以来,我国的环保执法取得了重大进展,执法力度、处罚力度大大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大大提升,严重的环境违法情形逐渐减少,环境质量也在日益改善。但实践中依然有一些积重难返的问题,需要中央环保督察来啃硬骨头。建立中央环保督察长效机制,正是要以制度创新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为环境保护的贯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纵览前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的反馈意见,措辞越来越严厉,点名越来越具体,这些变化折射出中央环保督察绝不是走过场,而是真刀真枪、力求实效。立案侦查超过千件,立案处罚超过万家,约谈、问责均超过万人,这些实打实的行动让长期偏软的环保法律法规长出了“钢牙利齿”,让环境保护从“不通电的高压线”变成不可逾越的红线。可以预期,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也将掀起环保冲击波,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
更应看到,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中央环保督察正在形成能够施之长远的制度经验和鲜明特点。比如说,创新环保督察工作方式,既注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也善于与群众良性互动。中央环保督察以环保党政同责落实情况为督察重点,既查污染企业,更督党委和政府,就是为了让各级党委和政府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同时,从开通举报电话,到一线实地暗访,中央环保督察也注重与当地群众密切互动。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在绿色发展方面搞上去了,在治理大气污染、解决雾霾方面作出贡献了,那就可以挂红花、当英雄”。中央环保督察正是要以制度的刚性确保落实,促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落地生根。
(刘毅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