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几天,记者惊奇发现,著名购物网站——淘宝网上悄然出现了“出租男友”“出租女友”的商品,标价从人民币1元到上千元不等。其中,大多商铺对于服务内容都进行了明码标价,如果跨省服务,一般价钱还得翻番。
辽宁省沈阳市某知名软件集团工程师胡小飞,春节前通过互联网找了一位“过年女友”,并带她返回湖南农村老家。他说,租女友回家除了因为父母催婚外,还有就是为了在乡里挣点面子,包括长辈的面子,所以即使贴进去一大半的年终奖,也要带一个回去。
眼下,大多数中国未婚青年基本都是通过网络这一途径“租友”。除了一些交友网站、社区网,最火的就是电子商务平台“淘宝网”。一些已租得异性朋友的男女青年表示,只要在淘宝网上输入“租女友”“租男友”“租女友过年”“春节租男友”等字词,就会出现成百上千个不同的搜索结果。租友的价格普遍在300元至500元一天,春节期间甚至达到每天千元左右。
对于租友过年的现象,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安财指出,租朋友回家即使有协议,但从法律角度看,属雇佣关系,虽无明文禁止,但这种关系不能获得法律支持。另外,虽然一些租店有“消费者保障”“七天退换”等承诺,但如何约束这种劳务却难以援引细化条文界定,由于感情与商品关系错位,这个所谓的劳务租赁过程中出现了人身财物的损失,或者引起纠纷,首先伦理道德上就不会得到支持,其次在法理上也难以界定,因此租赁双方还是谨慎对待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