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1985年靠湖北省妇联拨付的3万元开办经费起家,在大量时尚刊物的包围中,坚持27年风格不改,通过大量复制悲惨曲折的爱情故事以及名人轶事,以泪水作为催化剂,赢得了市场,甚至形成了所谓“知音体”。面对知音传媒集团计划上市的消息,有作家和学者认为,《知音》长期传播欲望故事并侵犯名人隐私,缺乏媒体的社会担当,不应该被批准上市;也有专家指出,一家合法传媒企业按程序谋求上市之路,符合资本市场的逻辑,无可指摘。
质疑一 缺乏道德底线
据《知音》官方网站称,《知音》(旬刊)现月发行量达636万份,居世界综合性期刊最新排名第五位、全国各类杂志排名第二位。然而,一直把名人八卦当作袭人眼球之重磅武器的《知音》,其被作家、明星告上法庭的频率与其发行量一样,在国内期刊中位居“老大”。
听闻“知音传媒”即将上市,最气愤难当的要数著名作家毕淑敏。“这家严重侵害知识产权的杂志社,怎么还能上市呢?”毕淑敏极不情愿地回忆起往事:2009年,《毕淑敏母子环游世界114天:眺望更高远的人生》在《知音》面世,署名为毕淑敏。“这完全是一篇伪作,肆意捏造了我的口吻来攻击我的儿子。”毕淑敏至今难掩气愤。最终《知音》杂志赔偿原告10.1万元精神损失费,遗憾的是14个月之后,作家才见到一块口香糖那么大的道歉声明。毕淑敏认为,《知音》杂志缺乏道德底线,一而再再而三地损害作家的尊严,缺乏对作家的起码尊重。
质疑二 过分加工编造
《知音》的崛起倚靠了二三线城市、城乡结合部、农村读者群的群众基础,得益于这些地区不发达的媒体现状。然而,其赢得读者青睐的“杀手锏”却是利用千字千元的高稿酬,引诱一些写手加入,编造了大量关于坚贞爱情、负心汉以及说不清理还乱的名人故事,并形成一个混淆新闻真实与文学虚构的独特文化符号:知音体。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柠认为,所谓“知音体”实际上是用一种带有抒情的语调来混淆新闻性和故事性的边界,“这种带有农业文明趣味的叙事,塑造了大批消费者——那些生活平淡无奇、毫无起落的中小城镇的女性,靠阅读别人的悲欢离合故事度日。”
翻开最近一期《知音》杂志,“知音体”依旧拂面而来。在“围城风景”栏目中,登载了《于和伟漂泊南北,还有一个爱妻躲在树后》一文,为影视演员于和伟和妻子的浓情写足5700多字。但于和伟的经纪人说:“文章的作者从未采访过于和伟。有一部分内容是从网上搜来的,还有一部分是杜撰的,并带有‘诽谤’意味,可笑至极。”
支持者 市场自有逻辑
时评人邓海建在《中国青年报》撰文指出,抛开语体与叙事上的“农村烙印”不说,一家合法传媒企业,按程序谋求上市之路,十分正常。据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披露的数据,知音集团总资产达到7.92亿元,净资产6.42亿元,年经营收入3.59亿元,净利润0.77亿元。论经济效益,《知音》是杂志行业中的佼佼者。评论人舒圣祥说:“现代企业永远是以利润作为最大追求,并以适应市场的自身特色取胜,根本无关品味与档次。只要能给股东带来回报,它就会受到资本市场的追捧。”但是,“知音”是精神产品,评价精神产品不能光强调经济效益,还要担起社会责任,首先,必须明确新闻真实性与文学虚构性的界线,不能靠混淆以吸引读者。
“知音”是否能进上交所,成为中国期刊第一股,目前尚不可知。北京大学教授夏学銮就观点鲜明地表示,就中国现阶段来说,还存在城乡差别大的现象,《知音》拥有二三线城市和农村读者群的庞大资源,理当利用好这个丰富资源,更多地负起媒体的社会责任。
本报记者 孙佳音